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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刻汲取河北承德“4.8”重大火灾事故教训,落实省民政厅、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,市民政局、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市民政服务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提升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(一)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,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,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,微型消防站是否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。
(三)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是不是满足要求,门窗上是否设置防盗网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,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标准要求,失能老人床位是否设置在低楼层。
(四)是否违规储存、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,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。
(五)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室内外消火栓系统、防排烟系统、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保检修,是否进行年度检测,是否保持完好有效。
(六)老年人居室、活动场所及室内公共区域是否存在违规动火动焊、违规吸烟及使用明火情况。
(七)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、超负荷用电,是否违规使用烤火炉、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,电气线路敷设是不是满足要求。
(十)是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,员工消防培训受训率是不是达到100%,员工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。
(十一)是否落实防火巡查、检查制度,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闭环管理措施,是否结合单位特点编制灭火应急处置预案,是否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。